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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普通类)

2020-09-10 12:38:03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改革优秀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华师〔2017〕97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彭璧玉、陈雄辉、吴超林

副组长:徐向龙、申云同

成  员:王智波、屠新曙、董  佺、张程睿、罗  燕、冯巨章

奉国和、余以胜、董志强、蒋  峦、刘志铭、张凤超

贾丽虹、曹宗平、朱  琪、张华初、张  鹏

秘  书:徐欣萌、邱华妹、彭连清

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内推免工作相关事宜,包括奖励加分细则的制定、学院推免名额的分配、学院考核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推荐名单的审定、推免过程中争议事项的裁决等。

二、学院内各专业名额分配办法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总名额,确定各专业基础保研名额,之后按照学生人数分配剩余推免名额。候补名额先按照综合得分跨专业从高到低确定排序,综合得分相同按照学业绩点从高到低确定排序。

三、资格条件

符合我校保研资格

四、计分方法(含计算公式)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排名择优选拔。综合得分由学业成绩(课程考试原始成绩,不含其他加分)、奖励加分、学院考核成绩三部分构成,各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业成绩占75%,奖励加分占15%,学院考核占10%。

学业成绩指前三学年修读全部课程(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不计)成绩(教务处系统导出成绩为准)。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成绩必须需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成绩认定。

综合成绩=学业平均成绩×75%+奖励加分×15%+学院考核成绩×10%

五、奖励加分细则

推免奖励加分分为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发明专利类、其他类。

(一)发表论文加分细则

发表截止日期为推免当年8月31日,论文内容须与经济管理学科领域相关。中文期刊以公开发行期刊为准,外文期刊网络出版证明以我校图书馆检索为准。

T、A、B 类刊物(刊物分类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发表1篇分别计25分、20分、15分;在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杂志(有CN或ISBN刊号)上发表的论文(需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加分),1篇学术论文计2分(上限3篇)。

第一作者计全分(若完成人2人,第一作者是本校指导老师,学生可按第一作者计分;若完成人3人或以上,除去指导老师外,按人数平均计分)。

(二)课题类加分细则

课题须已结题方可计分,加分人数限5人(结题书前五人)。省级以下课题需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加分。

课题负责人按国家级、省级、校级课题分别计15分、10分、5分,其他成员均按计7分、5分、2分计分。

(三)学科竞赛类加分细则

学科竞赛类限于学术科研及创新创业比赛,同一成果、同一作品或同一项目在多次竞赛活动中获奖,只按获奖最高档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小组参赛项目成员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省级以下专业竞赛获奖项目需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加分。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比赛加分参照省级竞赛等级标准加分。

国家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8分;省级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5分、12 分、8分、5分;省级以下学科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分、3分、2分、1 分。

(四)专利类加分细则

科技发明专利参照全国竞赛等级记分。

(五)其他类加分细则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以上计2分,以及由学校在当年推免工作通知中规定的其他类加分。

六、遴选程序

宣传发动(公布、解读推免政策文件)→组织报名→审核材料(形式、资格审核)确定入围初选名单→学院考核→计分排名→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定拟推名单→院内公示→拟推名单报学校。

七、学院考核办法

对学院考核过程进行会议记录并录音录像。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面试,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测评,主要考核培养潜质(50分)、学习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10分)。

八、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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