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毕业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学校通知,本学期将进行本科毕业论文“查重”试点工作,我院12级9个专业的毕业论文都将接受“查重”。请各专业配合做好本年度毕业论文指导、写作与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 3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
2. 3月25日-4月5日为论文初次“查重”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 4月10日前,学生经指导老师同意,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4. 4月10-4月20日期间,各系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初次答辩,未通过答辩者需参加二次答辩;
5. 4月25日前,学院进行毕业论文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则延缓毕业;
6. 4月25日-4月30日期间,对通过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二次“查重”,不通过者将延缓毕业;
7. 5月5日前,学院组织优秀论文答辩,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评委,确定各专业优秀论文报送学校;
8. 5月10日前,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文写作质量进行审核;
9. 5月20日前,学生提交毕业论文纸质版。
请各专业同学抓紧时间在老师指导下撰写论文,高度重视“查重”工作,切忌照搬照抄;请各系老师加强对学生论文的指导和把控,保证论文质量。
附件1为各专业学生选择论文指导老师汇总表,请各位老师和同学下载查看。
双学位学生的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和我院本科学生同时进行,老师指导学生名单请见附件2。
学院教务办
2016年3月2日